关于报送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7浏览次数:45

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工作,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闽中医﹝2022﹞153号)文件精神,按照推进方案时间,各有关单位需提交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现将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要求

根据《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闽教高〔2023〕9号)文件精神,依照我省确定的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各部门、各教学单位要紧紧围绕学校申请的第二类第一种评估类型——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深刻领会各项指标内涵要义,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和重点内容,结合实际,以及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梳理本部门、单位2021年以来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总结和凝练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亮点,按照福建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指导及支撑材料目录模板(包含模板但不仅限于模板内容)要求完成自评报告的撰写,编制支撑材料目录,整理好各项目资料

二、提交对象

自评报告提交对象为学校审核评估一级指标牵头部门、以及各学院、各直属附属医院。

三、自评报告撰写要求

(一)聚焦评估指标。有关单位要围绕各级指标及其审核重点逐项审核,说明该项工作的理念、规划、措施,取得的效果与成绩,可以运用数据、典型案例、图表、照片进行例证;要准确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并针对性制定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二)突出重点特色。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学术型本科人才培养措施与做法,突出学校在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总结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等方面的思路、举措、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充分展现学校人才培养新格局;根据自评结果,学院(含直属附属医院)可凝练1-2个特色工作项目作为本单位汇报素材。

(三)确保准确精炼。自评报告撰写不应修改一级、二级、三级标题,指标不能少,审核重点不能丢;表述应简练准确,图表清晰详实,案例、数据等均有支撑材料;避免空话、套话,不能只简单提供文件或现有数据;学校《自评报告》总字数控制在4万字左右(不含附录),学院(含直属附属医院)《自评报告》总字数不应少于1.5万字(不含附录),总字数可在各部分中自行调节,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改进措施不少于自评结果部分的三分之一。

四、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应在部门内部充分讨论、修改,各学院(含直属附属医院)提交的材料应通过单位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定稿。

(二)各学院(含直属附属医院)请于4月22日前将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及问题清单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到评估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旗山校区自强楼1楼1110办公室),自评报告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2012032@fjtcm.edu.cn 。

(三)学校自评报告各指标牵头部门请于4月22日前将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及问题清单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联系人:毕建敏     联系电话:22861801

                                校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1.福建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指导)

2.本科教育教学自评问题清单

3.支撑材料目录

4.自评报告格式模板

5.《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闽教高〔2023〕9号)

6.福建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实施方案(校办〔2017〕27 号)

附件材料请在学校公告网页通知内下载。